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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經由過程《勞基法》批改案,但地方生怕執法難題,槓上中心!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提出三大質疑,包羅修法後,加班換補休沒有明確劃定什麽時候折換,別的勞工每月加班到達54小時,合計總工時228小時,切近親近責任制工時,讓各人都成"責任勞工",讓責任制更氾濫,還有三個月加班時數上限138小時,也沒限制認定週期,賴香伶坦言,勞檢難度太大,不外勞動部回應,修法未增添工時,勞檢履行的技巧會再溝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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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天,勞動部長親上前方替中心背書,但勞基法修正案經由過程,卻讓處所叫苦連天。北市向中心喊話,三大問題,怎麼解決?包孕新法中,勞工每個月加班可達54小時,合計總工時228小時,逼近責任制勞工工時上限,讓人人都成"責任勞工";還有3個月加班必需小於138小時,卻沒有規範週期,舉例來講,雇主是在1~3月,讓勞工每個月加班54小時,只要第四個月不讓勞工加班,難以舉報雇主違法,乃至加班換補休刻日,也沒限制明確時候,勞檢難度其實太大。xyz勞動部前一天發出新聞稿,補休刻日還要再研議,要找地方"聊聊"修法重點,只是賴香伶先前在休沐日,親身加入勞團抗議,被勞工們視為"新賴神",更傳出中央有人要柯文哲,出頭具名阻止。勞動局下周一將召開成立30周年記者會,北市對上中心,捍衛勞工權益。xyz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ttv.com.tw/news/view/10701120014500I/5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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